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
您当前所在位置:首页 > 新闻中心 > 交易中买卖双方应备齐的资料
交易中买卖双方应备齐的资料
http://www.thinkeroffice.com 上海园区办公楼网   来源:上海浦东   2009-10-15 6:53:10

卖出方应备齐的资料
一、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(原件,由交易中心提供)
二、当事人身份证明(原件及复印件)
1.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
2.中国或外国护照
3.香港居民身份证及通行证或还乡证
4.台胞证或台湾身份证、其他入境时的护照及户籍腾本
5.未成年的提供出生证及户口本
6.其他
三、委托书(原件)及代理人身份证明(原件及复印件)
1.授权委托
2.代理人身份证明
四、房地产权证(原件,备复印件)
五、同及发票类
1.房地产买卖合同(原件,备复印件)
注:合同一方当事人为境外单位或个人(包括无国内身份证者),合同需公证
2.契税凭证(原件,备复印件)
3.原购房合同(原件及复印件)
4.原购房发票及交易手续费发票(原件及复印件)
六、配图类
1.房屋平面图(原件二份,由交易中心代为配置,费用由受让人即买方承担)
2.地籍图(原件二份,由交易中心代为配置,费用由受让人即买方承担)
七、企业法人证明文件类
1.营业执照
2.法人代表身份证
3.企业授权委托书



购买方应备齐的资料
一、当事人身份证明(原件及复印件)
1.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
2.中国及外国护照
3.香港居民身份证及通行证或还乡证
4.台胞证或台湾身份证、其他入境时的护照及户籍腾本
二、户口腾本
1.未成年的提供出生证及户口本
2.其他
三、委托书(原件)及代理人身份证明(原件及复印件)
1.授权委托
2.代理人身份证明
四、企业法人证明文件类(原件及复印件)
1.营业执照
2.法人代表身份证
3.企业授权委托书
五、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合同及房地产抵押合同(原件及复印件,一般由银行在办理时提供)



领证需提供的材料
一  、产权人本人领证提供的材料
1.收件收据
2.产权人身份证(原件)
3.契税完税贴花与印花税票(五元票面)
二、共有房地产权利人领证需提供的材料
1.收件收据
2.共有人身份证(原件)
3.契税完税贴花与印花税票(五元票面)
三、产权人委托他人领证需提供的材料
1.收件收据(原件)
2.产权人身份证(原件)、代理人身份证(原件及复印件)
3.契税完税贴花与印花税(五元票面)
4.产权人出具的委托书(必须由产权人亲自签名盖章)
  注:办证期限为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。如补文件,文件补齐日为受理日

东写字楼


下一篇:贷款一般流程
上一篇:买卖交易税费
网站首页   |    公司简介   |    联系我们   |    留言中心   |    经纪人招聘   |    公司注册咨询   |   
版权所有:上海园区办公楼出租 联系电话:021-58561698 传真号码:021-58561698
Email:hqsc888@hotmail.com
沪ICP备09072254号-8公安备案号:31011502009041
上海园区办公楼/上海园区写字楼/上海总部园区/上海科技园区/上海创意园区/上海工业园区 沪ICP备09072254号社保代缴公司